東方市一般指東方(海南省東方市),行政區(qū)劃始于西漢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設九龍縣,隋朝改稱感恩縣,解放后縣城定址黎族東方峒,因而稱謂東方黎族自治縣,1997年撤縣設市。
東方市地處海南省西南部,環(huán)北部灣城市群城市,歷史悠久,資源富饒,基礎厚實,后發(fā)優(yōu)勢凸顯。東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經濟中心,市區(qū)駐地八所鎮(zhèn),市內有著名港口八所港,海南粵海鐵,海南高速,海南西環(huán)高鐵均通過市內。
東方市是海南最具發(fā)展?jié)摿Φ牡貐^(qū)之一,海岸線長84.4公里,有8港7灣,7個天然漁場,常見魚類80多種,灘涂面積1125.3公頃,發(fā)展海水養(yǎng)殖、捕撈和制鹽業(yè)有著廣闊的前景。
歷史沿革
西漢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置九龍縣,縣治設在九龍山(今感城鎮(zhèn)入學村西側海濱),隸屬儋耳郡。
漢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儋耳郡并入珠崖郡,九龍縣改隸屬珠崖郡。
西漢元帝初元三年(前46年),廢珠崖郡,置朱盧縣,廢九龍縣,九龍舊地屬朱盧縣,隸屬合浦郡。
東漢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年),廢朱盧縣,置珠崖縣,九龍舊地隸屬珠崖縣,屬合浦郡。
三國吳大帝孫權赤烏三年(239年),復置珠崖郡,九龍舊地隸屬珠崖郡。
西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珠崖郡并入合浦郡,九龍舊地隸屬合浦郡。
南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復置珠崖郡,九龍舊地隸屬珠崖郡。
梁武帝大同年間(535年至541年),置崖州在儋耳之地,九龍舊地隸屬崖州。
陳朝(557年至589年),九龍舊地仍隸屬崖州。
隋煬帝大業(yè)三年(607年),置感恩縣(縣治在原九龍縣治舊址上),廢崖州,復置珠崖郡,感恩縣隸屬珠崖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感恩縣隸屬儋州。
北宋太祖開寶五年(972年),感恩縣隸屬儋州。
五代十國南漢時期感恩縣仍隸屬儋州。
北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廢儋州置昌化軍,降感恩縣為鎮(zhèn),隸屬昌化軍;
北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年),復置感恩縣,隸屬昌化軍。
南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年),感恩縣隸屬瓊州。
紹興十四年(1144年),復置昌化軍,感恩縣隸屬昌化軍。
南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廢昌化軍置南寧軍,感恩縣隸屬南寧軍。
元朝(1271年至1368年),感恩縣仍隸屬南寧軍。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改南寧軍為儋州,感恩縣隸屬儋州。
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廢儋州置崖州,感恩縣隸屬崖州。
明正統(tǒng)五年(1440年),感恩縣治從九龍縣治舊址遷中和鄉(xiāng)(今感城),隸屬瓊州府。
清世祖順治十三年(1656年),感恩縣隸屬瓊州府至清末。
民國時期。民國元年(1912年)廢州,全島各地設立縣,隸屬瓊崖道。
民國五年(1916年)感恩縣治暫遷北黎。
民國七年(1918年)遷回感城,隸屬瓊崖道。
民國十年(1921年)感恩縣隸屬瓊崖道善后處。
民國十八年(1929年)感恩縣隸屬廣東省第十四巡察區(qū)管轄。
從民國三十二年(1942年)至1950年,國民黨設立的感恩縣政府和昌江縣政府與共產黨領導的縣抗日民主政府并存。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7月侵瓊日軍進犯昌感地區(qū),國民黨感恩縣政府從感城遷到山區(qū)老吳村(今感城鎮(zhèn)轄地),隸屬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3月至4月,國民黨感恩縣政府又從老吳村遷到山區(qū)番陽(今通什市番陽鎮(zhèn)),隸屬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國民黨感恩縣政府又從番陽遷到北黎,仍隸屬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因瓊崖國共合作破裂,從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起,就有了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政府。
1942年1月,昌江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3年5月,崖感聯(lián)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4年3月,昌感崖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5年7月昌感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5月,中共撤銷昌感縣,分置昌江、感恩兩縣,感恩縣政府駐地在中沙村。
1949年12月將中共昌江、感恩兩縣合并為昌感縣,縣政府駐地在王外村。隸屬海南行政區(qū)。
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廢除國民黨感恩縣政府和昌江縣政府,中共昌感縣人民政府從王外村遷到北黎,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區(qū)。
1952年4月,由白沙縣四區(qū)(石碌)和樂東縣五區(qū)(東方)及六區(qū)(中沙)組建東方(小)縣,隸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qū),縣政府駐地在東方村。
1957年初,昌感縣人民政府從北黎遷到新街。
1958年12月,東方(小)縣、昌感縣、白沙縣合并為東方縣,隸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縣人民政府駐地在叉河。
1959年9月,縣人民政府駐地從叉河遷到八所。
1961年5月,東方縣又分置昌江、白沙、東方三縣。東方縣隸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2月,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東方縣更名為東方黎族自治縣。
1997年3月設市,撤銷東方黎族自治縣。
東方市土地面積2256Km²,轄10個鄉(xiāng)鎮(zhèn)、192個村(居委會)、2個農場。 八所鎮(zhèn)、東河鎮(zhèn)、 大田鎮(zhèn)、感城鎮(zhèn)、板橋鎮(zhèn)、三家鎮(zhèn)、四更鎮(zhèn)、新龍鎮(zhèn)、天安鄉(xiāng)、江邊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