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遷回原籍(包含去往港澳臺高校和自費出國留學的,戶口不予暫存學校); ②按當前政策,戶口可暫存學校集體戶2年,畢業生就業后應及時回校辦理戶口遷移,2年后仍未就業的,原則上遷回原籍; ③參軍入伍學生的戶口需先遷回原籍后再辦理注銷。